Wednesday, October 7, 2015

「樹」讀環保運動

前兩天,我跟潘翰聲去民進黨王閔生議員的服務處拜訪選民。蘇貞昌也來了,潘翰聲跟蘇貞昌握手時,蘇主動地跟潘翰聲講了一句:「你很有名。樹很重要。」在民進黨的大黨鞭跟環保人士表示,「樹很重要」的2015年,讓我們來回顧一下下,台北市內的環保運動。以下三個都是擷取自新聞報導。

< 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>
2002年十月廿六日凌晨三時,一群疲累不堪的台北市議員,三讀通過了文化局提出的「樹木保護自治條例」。

台北市推動老樹保護,源自1999年間,當時文山區的景美國小兩棵被稱為「老夫老妻樹」的百年金龜樹生重病,校長傅金匙十分心疼,請市議員厲耿桂芳協調市政府幫忙救治;厲耿桂芳最後從新竹請來「樹醫生」救活老樹。但同樣在景美地區,又有一株老樹因為開路而將要被遷移,一位捨不得老樹受折磨的老太太又找上厲耿桂芳求助。最後在文化局出面協調下,道路為老路繞了個彎,但這兩事件,也為台北市催生了樹木保護條例。

龍應台說,在德國,他十歲的小孩就知道當地鄉公所有規定,大樹不能隨便砍,否則會被罰錢。她非常感謝市議員支持,讓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,獲得全體一致的同意通過。法令基礎完備後,更複雜的老樹保護動作才要開始,後續「樹口調查」、保護協調等,都將由文化局負責。

< 抱樹抗議 >
2009-02-27,多位環保人士主張市民不服從權,以肉身護樹,包括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游藝、綠黨發言人潘翰聲、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的伙伴施國勳及陳伯炯,當天即遭台北市政府動員警力強制逮捕拘留至深夜;溫炳源則爬上大樟樹,連續在樹上待了27個小時。他們後來經台北地檢署以妨害公務罪嫌偵查,受到社運團體及律師界的聲援,並由民間司改會黃瑞明律師、高涌誠律師、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律師、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等義務辯護,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。

許宗力大法官於20年前發表論文「試論民主法治國家的市民不服從權」,將「市民不服從權」的概念介紹給國人。這個權力十分珍貴,如何拿捏,考驗台灣人民及司法的智慧,松菸護樹事件建立了台灣難得一見的「市民不服從」案例,頗值吾人給予特別之看重。

< 松菸護樹 >
2014-08-23 松菸護樹聯盟抗議遠雄蓋大巨蛋時砍老樹、移路樹,在光復南路人行道搭帳篷,行動已逾一百日,轄區台北市警信義分局昨天凌晨集結大批警力夜襲,志工怒嗆「警察暴力」,爆發拉扯,仍被一一強制驅離到管制線外,帳篷半小時內拆除一空。台灣護樹聯盟發言人潘翰疆痛批警方違反比例原則及正當性。

松菸護樹聯盟四月中旬就在光復南路人行道搭帳篷,志工進駐抗議,轄區警方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開罰,並開出勸導單限期自行拆除,護樹聯盟則誓言絕不退讓。

昨天凌晨二點左右,警方出動五十六名警力,環保局也調動五輛垃圾車到場,現場志工在沒有心理準備下被架離,怒嗆「為何不能站在人行道」、「我有貴重物品在帳篷內」、「警察暴力」等等,爆發多次肢體拉扯。

潘翰疆指出,當時帳篷內只有五名志工,對方卻出動大批警力凌晨夜襲,根本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性,許多私人物品也強制收走,於是號召三十多名網友到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抗議,警方一度舉牌警告,雙方對峙近兩小時,最後警方同意歸還查扣物品,清晨六點志工領回時,發現行動劇使用過的金斧頭被刻意折斷,監視器也消失無蹤。